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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职代会审议并通过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5月21日上午,医院在十七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33次会议,审议《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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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我院工会主席、副院长沈启松主持。沈院长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运营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和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医院本次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保留了原方案中得到大家充分认可的内容,同时对原方案中有关绩效核算和考核方法部分进行了全方位改革和优化,以资源耗用为基础的相对价值体系(RBRVS)为导向,明确不同岗位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增强医务人员成本管控意识。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我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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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经管办主任胡颖详细讲解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并对照现行方案进行了对比说明。参会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了该方案,提出问题和意见,总会计师田红和经管办主任胡颖均一一予以解答。最后,全体参会代表对方案进行表决。经统计,97%的代表同意《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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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改革,从2021年10月开始,历时8个月初步完成。医院在调研省内各大医院绩效分配方案并充分征求各临床医技、职能科室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我院绩效分配实际,组织专门人员系统开展该项工作。试行方案将经院职代会审议通过并报党委会研究决定后试行,试行期三个月。对试行期间出现的个别不合理问题,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将进一步修改、完善。

供稿:院工会

审发:宣传统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