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性病政策(二)
1、如何在我院办理门慢认定和准入手续?
患者持市民卡(医保卡)挂慢性病相关专科专家号(副主任以上医师) → 携带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医生诊间就诊 →医师点击诊间系统“门慢准入登记”选项卡,勾选诊断依据,认定病种 →医师打印《门慢准入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 患者持申请表和确诊材料到门诊办审核认定→三个工作日后到挂号室登记病种。
2、门慢患者如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
门慢患者可选择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一家非社区医院、一家中医院和一家社区医院(我院为非社区医院,与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同级,不可同时选择);门慢患者可选择一家定点零售药店。
3、门慢患者是否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诊?
门慢患者在自己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诊方可享受门慢待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诊不享受门慢待遇。
4、哪些门慢病种无需定点,可到专科医院直接就诊?
病种 | 医疗机构 |
(6)脑梗塞后遗症期、脑出血后遗症期、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期 | 南京市脑科医院 |
(7)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 |
(8)癫痫 |
(11)活动性肺结核 | 南京市胸科医院 |
(12)淋巴结核 |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13)骨结核 |
(22)银屑病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院 |
(3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 | 解放军八一医院 南京市第二医院 |
(35)慢性丙型肝炎 |
(36)肝硬化失代偿 |
(31)慢性溃疡性结肠炎 | 南京市丁义山肛肠专科医院 |
5、如何变更门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
门慢患者如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可直接持《市民卡》(医保卡)到南京市任一家三级以下具有门慢服务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即可。原则上定点确定一个月后,方可进行第二次变更。市社保中心医保部不再受理定点变更业务。
若定点医院变更为我院,可直接在我院挂号室进行变更操作,无需再到三级以下医疗机构办理。